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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虹未检”工作室以虹为桥 以法为盾
时间:2026-05-20  作者:王美琳、周钰  新闻来源:习水检察  【字号: | |

一、品牌简介:七彩传情,架起守护连心桥

“小彩虹未检”是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未检工作品牌。彩虹,七彩斑斓、绚烂夺目,寓意着少年人生的无限可能与多彩未来,每一种色彩都承载着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美好期许;彩虹桥形横跨之姿,象征着检察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架起家庭、学校、社会与未成年人之间的连心守护桥,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多方合力,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品牌LOGO融蓝色同心圆、橄榄枝、彩虹桥、水元素、少年形象于一体整体由外及内、层层递进,生动诠释司法守护—情感关怀—个体发展全链条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路径。

二、履职成效:深耕细作,织密青春安全网

“小彩虹未检”品牌创建以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联动多方力量、聚焦主责主业,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一)联动协同聚合力,筑牢司法“防护墙”

“小彩虹未检”打破部门壁垒,强化与公安、法院、教育、妇联、民政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六大保护”融会贯通、协同发力,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紧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完成入职查询530人;针对相关部门怠于履职问题,立案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55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份,倒逼责任落实;向县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对9名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人员依法追责,筑牢保护“第一道防线”。聚焦家庭监护短板,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38件,通过亲职课堂、亲子辅导等方式引导监护人履职;联动妇联,为受案件影响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8次,帮助其走出阴霾、重拾信心。


(二)法治宣讲润童心,播撒法治“种子”

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小彩虹未检”坚持预防为先、宣教同行,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组织未检干警深入校园、社区、乡村,开展“法治进校园”等主题宣讲活动,并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赤水河畔现场教学4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用鲜活的案例警示风险隐患,让法治知识走进每一个未成年人身边;创新普法传播形式,打破传统宣讲模式,精心制作《安全上网 健康成长》《守护自己 远离危险》等原创法治动画,以卡通形象、趣味剧情,生动普及安全使用网络、防范性侵害等知识,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通过县教育系统在全县小学全面播放,实现普法全覆盖、入人心。聚焦特殊群体,针对专门学校学生的特点,开设“每月一课”定制化法治宣讲,精准对接其成长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行为引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法治意识、纠正行为偏差,助力其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

(三)精准保护暖人心,守护成长“平安路”

“小彩虹未检”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精准发力、温情守护,把司法温度融入每一项履职工作,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困境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整合询问、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次性询问、一次性取证,有效避免因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的无缝衔接、全程护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精准排查救助线索,对遭受犯罪侵害、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累计救助84人、发放救助金83.13万,用司法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纾困解难,助力他们渡过难关、重拾希望。坚持“教育挽救”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83人,结合其成长特点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回归社会,给未成年人一个重塑人生的机会。

三、品牌愿景:以爱为炬,照亮多彩前程

七彩彩虹,是希望的象征;检察守护,是责任的彰显。“小彩虹未检”,以虹为桥,联结起家庭、学校、社会的守护力量;以法为盾,为未成年人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以爱为炬,照亮每一位少年的成长之路。

未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擦亮“小彩虹未检”品牌,坚守未检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不断完善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持续深化联动协同、创新普法形式、强化精准保护,用专业与温情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多彩青春,让每一颗少年之心都能向阳生长,让每一个少年梦想都能如期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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