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摄像头,但没有组装成功就退回去了!”审讯室里,面对侦查人员“是否认罪认罚”的讯问,穆某某垂头不语,眼神闪躲。该男子曾以为自己找到了“躺赚”的捷径,此刻却终于明白:那套被他视为“致富利器”的“高科技设备”,最终成了他为自己准备的“牢笼”。
近期,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的穆某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一审宣判。习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穆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至12月期间,穆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纽扣摄像头及配件,非法改装成“赌博辅助神器”。随后,穆某某在闲鱼、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发布信息,添加买家微信后,以成套设备或单独售卖配件的形式进行销售,并通过京东、顺丰等快递渠道寄递相关设备。殊不知,穆某某的每一笔交易记录、每一条物流信息均被大数据平台精准留存。经法定鉴定机构认定,穆某某销售的设备为“窃照专用器材”。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穆某某违反国家对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2025年3月11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穆某某提起公诉。同年4月29日,习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部分买家购买设备用于赌博窃照,抱着“小赌怡情”“稳赚不赔”的侥幸心理,却忽略了关键法律风险:使用窃照设备辅助赌博,可能涉嫌诈骗罪;组织或参与赌博,还可能触犯赌博罪。无论卖家还是买家,只要触碰“赌”“骗”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当前,网络交易、物流寄递均已全面实行实名制,大数据溯源技术让每一步操作均可查可控,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检察官在此提醒:远离赌博骗局,拒绝“黑科技”歪路,守住法律底线,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