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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轻罪治理工作走深做实
时间:2024-06-06  作者:穆钱英  新闻来源:习水检察  【字号: | |

“我当时就想着给即将临产的妻子补补身体,抱着侥幸心理偷着捕鱼,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环境资源造成了危害。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给我普法说理,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王某红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激动地说道。

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红、王某胜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宣告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并劝诫王某红、王某胜要珍惜此次不起诉机会,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

2023年12月19日,王某红邀约其堂弟王某胜开车至习水县某镇赤水河河段使用捕鱼工具三层刺网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

该案移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了解,王某红身患疾病,从小父母双亡,靠政府救济长大,属精准扶贫户,结婚后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迁至习水县昆仑南路岷山路搬迁点居住。据王某红供述,其在案发当天邀约堂弟捕鱼,是想给即将临产的妻子补补身体。

为更好的守护环境资源,推动环境资源领域轻罪案件从“治罪”向“治理”转变,承办检察官了解该案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对王某红、王某胜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二人彻底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作为购买鱼苗进行生态修复。

5月14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在案发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结合王某红、王某胜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对群众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教育,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6月5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红、王某胜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以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教育引领,将案件办理与溯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合,以轻罪案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赔礼道歉+公益服务+义务宣传”等模式推动刑事轻型犯罪工作向上向好发展,通过减少社会违法犯罪发生率,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工作纵深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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