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口”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人员,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帮助境外诈骗团伙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实现语音中转从而实施诈骗的目的。只需拨打几个电话,就能轻轻松松赚到一笔快钱,廖某某、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手机口”的方式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廖某某、杨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廖某某通过拼多多砍价群内发布的“代打电话,一小时200元”广告信息,主动私信了诈骗分子,根据对方提供的操作教程,廖某某准备了两部手机,一部手机登录QQ与对方保持视频通话状态,另一部手机则拨打受骗者电话号码,打开免提扩音功能让两部手机实现“通话”,廖某某在习水县城多次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以“手机口”的方式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2023年7月,廖某某邀约杨某某一起提供手机帮助拨打诈骗电话。经查:廖某某、杨某某使用个人名下的手机号码为诈骗分子提供拨打电话帮助,致使一名被害人财产损失33600元。
经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廖某某、杨某某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11月8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廖某某、杨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11月17日,习水县人民法院以廖某某、杨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和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和1000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检察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检察官在此提醒,切勿被“高薪”噱头蒙骗,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及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谨防落入“手机口”诈骗陷阱,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同时,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电信诈骗的安全意识,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