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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0年第四季度,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现将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65件108人,同比分别下降12.16%、下降1.82%。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3件63人,同比分别下降4.44%、上升1.6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3人,同比上升43.33%。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76件129人,同比分别下降8.43%、上升17.46;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7件73人,同比分别下降9.62%、下降14.12%;决定不起诉27件5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145.45%、上升189.47%。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4件18人,同比分别下降17.65%、下降5.2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件16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4.29%;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人,同比下降80.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100件109人,同比分别上升96.08%、上升94.64%。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4件52人,同比分别上升62.96%、上升57.58%;决定不起诉50件5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354.55%、上升381.82%。 

   

  三、职务犯罪检察 

  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经审查,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10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3件3人,同比分别持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上升50.0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0人,同比不变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件5人,同比上升100.00%、上升150.00%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10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决、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遵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0件,同比不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下降100.00%。 

  民事执行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七、行政检察 

  行政执行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0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办理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10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件2人,同比下降60.0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件8人,同比上升33.33%。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9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件4人,同比上升200.00%;决定不起诉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42.85% 

  (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15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14件17人,同比上升180.0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件1人,同比下降66.66%。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件3人,同比下降25.00%,决定不起诉0件(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100. 

  

  十、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2020年10至12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件,同比下降85.71%。 

  (二)司法救助情况。共提起国家司法救助9件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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