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仁文 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梁大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负责生态环境、依法治县、维护稳定、司法救助、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来信来访、理论研究、数字检察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周 健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务督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工青妇、残联、党史、科协)、计生、双拥、法治宣传、“双提升”、离退休干部管理、司法警察、机关财务、档案、机要保密、创文巩卫、安全保卫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刘元良 副检察长
分管第一检察部、习酒检察室。负责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国家安全、妇女儿童、早婚早育、法治扶贫、反邪教、关工委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穆钱英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负责审阅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和事项材料,发表意见,参加表决;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李 婧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负责审阅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和事项材料,发表意见,参加表决;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