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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检察:小彩虹未检品牌正式发布启用
时间:2025-12-05  作者:王美琳、李发容  新闻来源:习水检察  【字号: | |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在这橙黄橘绿的时节,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小彩虹未检”正式启用——以法为盾,以爱为桥,为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点亮希望之光。

品牌定位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立“小彩虹未检”,以“法治彩虹桥”理念为引领,整合赤橙护行、黄绿赋能、青蓝引导、紫虹联结四大工作模块,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彩虹未检Logo


蓝色同心圆:象征守护与完整,源自检察蓝,体现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圆心,为未成年人创造干净、纯洁的成长环境。

橄榄枝:象征和平与希望,源自检徽,体现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用法律守护未成年人,“用心、用情、用爱”守护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情。

彩虹桥:象征美好与希望,体现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搭建彩虹桥,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守护下安然成长。

“水”和少年:“水”体现习水县地域特色与润物无声的司法温情,少年则代表未来与希望,二者融合寓意“法治如水,滋养青春”。

设计理念

同心圆象征“检察保护圈”,从外环橄榄枝守护,到中环彩虹希望连接,再到少年主体成长,层层递进展现“司法守护—情感关怀—个体发展”的立体化保护路径,实现地域文化、法治精神与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深度共鸣。

法治彩虹桥

一、赤橙护行:严惩侵害,筑牢安全防线
依法从严惩处性侵、虐待、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格督促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落实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手段,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黄绿赋能:教育挽救,助力迷途重启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开展社会调查,全面评估犯罪原因、悔罪态度及家庭监护情况,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联合社区开展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纠正不良行为习惯,帮助重塑健康的行为模式;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定期回访涉罪未成年人,协调解决复学、就业等难题,助力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重启人生新阶段。

三、青蓝引导:法治浸润,守护青春迷茫

与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合作机制,选派优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生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新媒体平台,开设“小彩虹未检”法治专栏,定期发布法治小故事、法律问答、以案释法等内容,以碎片化、趣味化的方式让未成年人随时随地接受法治教育,拓宽法治教育覆盖面;关注青春期心理健康,联合心理老师开展团体辅导、个别咨询,化解逆反心理、校园矛盾等成长困惑,以温柔而坚定的力量守护迷茫青春。

四、紫虹联结:多方联动,传递希望暖阳
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协调解决监护缺失、教育缺位、社会救助不足等问题;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协助落实社会救助;联动妇联、民政、公益组织等,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关爱等多元服务,构建全方位保护网络,让困境儿童在风雨后遇见暖阳。

风雨为序章,彩虹作终曲。每一道色彩皆为无声之誓言,每一次行动均在铺就成长之桥梁。小彩虹未检将以赤诚之心讲好每一则法治故事,把法治之种子播撒于每一方心田,使防护意识生根发芽,令迷途少年重觅方向。一次检察履职宛如一束微光,无数次履职则会汇聚成守护青春之璀璨星河。小彩虹未检,诚邀您共赴彩虹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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