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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活动
时间:2024-11-28  作者:陈雪、任杨  新闻来源:习水检察  【字号: | |

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参与支持学校法治建设、筑牢校园安全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习水县检察院坚持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通过优选师资、深化宣传、延伸服务等维度,当好未成年人法治“引路人”“筑梦人”和“守护人”,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选优师资,当好未成年人法治“引路人”

法治副校长肩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未成年人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捍卫者的艰巨任务。习水县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与县教育局紧密合作,精心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日常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依法治校等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化宣传,当好未成年人法治“筑梦人”

习水县检察院坚持以学校为阵地,以“送法进校园”为抓手,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采取专题式、案例式、互动式、体验式的法治教育方式,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法治副校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进行宣讲,教育同学们要明辨是非,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同学们与法同行、茁壮成长,在法治的氛围下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习水县检察院、古蔺县检察院组织两地学生在川黔交界的赤水河畔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在法治副校长的引导下,川黔萌娃化身“补鱼达人”,有序将2000余尾生态补偿鱼苗缓缓放入赤水河中,一条条鱼儿争先恐后地跃入水中顺着水流游向远方,为赤水河流域增添新活力。

习水县检察院“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同志、辖区小学师生及家长代表参加举办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法治副校长带领下,参观了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室、不起诉宣告室、办案工作区等场所通过沉浸式体验检察文化,零距离了解检察职能,切身感受法治氛围。

延伸服务,当好未成年人法治“守护人”

习水县检察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立足学校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司法资源供给,指导学校建立完善防侵害、防欺凌、防犯罪等制度建设,将法治副校长履职与法治进校园、“一号检察建议”和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等有效结合,让法治融入学校治理每个环节,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实地走访学校查看来访登记管理、安全防范设施、上下学高峰期拥堵等情况,检查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校园欺凌等情况,了解校园周边商户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酒水、临期食品等行为,并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为平安校园建设筑牢坚实屏障。

法治副校长依托一起涉未成年学生涉嫌聚众斗殴案件,邀请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辖区某中学,对涉案学生开展警示训诫教育。从学生打架的危害、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对自身成长的不利影响等方面,告诫涉案学生,日常生活中应学会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避免因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涉案学生均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在法治副校长的见证下,涉案学生互相为自己的冲动行为真诚道歉,握手言和。

法治副校长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通报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近期办理涉未成年人侵害案件数据和原因分析,提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惩”“护”双向发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时应制定更加贴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授课内容及方式。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普法清单,针对家庭监护空白、家庭教育失当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法定义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全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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