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两地跨区域协作,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力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检察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月24日,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潮阳习水两地国家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为两地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协办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为拓展救助渠道、提升救助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习水县务工人员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司法救助案件中出现当事人户籍地或居住地与案件办理地分离的情况逐渐增多。为破解异地救助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跟踪帮扶难等问题,两地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先行先试,前期已成功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发放救助金共计7万元,有效缓解了涉案困难当事人的生活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签署的《意见》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跨区域协作的工作原则、协作范围、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全面规范。《意见》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将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属于对方辖区的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并协助开展调查,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对跨区域救助案件协同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实等工作,建立救助金协同发放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在救助方式上,《意见》突出“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理念,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除发放司法救助金外,积极推动与民政、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配套,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两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协作配合,畅通工作渠道,细化操作流程,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护民生的关键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重要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两地检察机关将把跨区域协作机制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努力让每一名困难当事人都能及时感受到司法温暖,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生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