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全国生态日|习水:司法保护令为古树名木与传统村落筑牢法治屏障
时间:2025-08-15  作者:穆钱英、石钰婕  新闻来源:习水检察  【字号: | |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在习水县杉王街道、良村镇举行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此次活动由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并特邀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参与,以法治力量为习水的生态瑰宝筑牢坚实屏障。

2025年8月,习水县检察院参加杉王街道太平村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

立规明责:为“中国杉王”筑牢法治防护盾

杉王街道太平村内,一处悬挂于古树旁的标识牌格外醒目,牌面清晰标注“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上午9时,参与单位在“中国杉王”所在地举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随着红绸揭下,标识牌正式悬挂于古树旁。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现场)

这是习水县首次以司法保护令的形式,为全县古树名木划定保护红线。仪式现场,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此次发布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覆盖全县所有古树名木,通过“清单式监管”明确六项禁止行为: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树名木;禁止非法买卖、运、加工采伐或移植的古树名木;禁止攀树、折枝、挖根、剥树皮、注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在古树名木上刻画、钉钉、悬挂重物或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道路,倾倒污水垃圾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实施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行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损害古树名木行为。

(调研“中国杉王”保护现状)

揭牌仪式后,参与单位实地调研“中国杉王”保护状况,核查保护围栏完整性,重点查看树干健康状态及生长环境。“该株杉王树龄超800年,是我县重要生态地标。”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已配套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设置防火隔离带,并落实专人每日巡查、记录生长数据,但仍存在游客在非指定区域滞留、枯枝清理周期较长等问题。

“针对巡查反映的游客管理问题,可结合司法保护令内容,在标识牌旁增设语音提示设备;针对枯枝清理问题,建议林业部门制定季节性专项清理计划。”参与单位形成共识,要切实将司法保护令的刚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形成“保护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到位、群众广泛参与”的保护格局。

(良村镇洋化村白土台组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现场)

把脉问诊,为读古村”织密协同保护网

随后,参与单位赴习水县良村镇洋化村白土台组。43栋石木结构民居依地势排列覆盖小青瓦斜坡顶,配以转角楼雕花窗,兼具冬暖夏凉特性。村内保留有明清时期半坎私塾遗址,曾培育出州官、县官及众多秀才,形成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

(查看传统村落保护现状)

“该村落于2019年6月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现存半坎私塾遗址等历史遗迹。但部分古宅因年久失修存在屋顶渗漏、墙体开裂等现象,石板路也有不同程度破损。”白土台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保护现状。

(传统村落保护专题座谈会现场)

在传统村落保护专题座谈会上,白土台组详细汇报了民居保护现状、修缮进展以及面临的资金缺口、技术支持不足等困难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就古建筑修缮标准、历史风貌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等提出专业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加强协作配合、落实保护工作展开深入讨论。

合力致远,为“绿色瑰宝”绘就法治画卷

近几年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等监督职能,聚焦古树名木与传统村落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多次深入乡镇、村组调研,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起,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排查重点古树27株、传统村落2个,整改安全隐患3处。通过“监督+协作+治理”的闭环模式,不仅推动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更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常态化保护意识,为习水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注入持久法治动力。

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并非保护的终点,而是常态化保护的新起点。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古树名木、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和普法宣传力度,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守护绿色瑰宝永续传承,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习水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