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10月22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市检察院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派驻习酒检察室职能作用,组织检察官对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环保巡查工作。
通过实地巡查和走访群众的方式,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在习酒镇赤水河流域附近一沙地上发现有人设置5根钓鱼竿进行并排钓鱼,每根钓鱼竿至少有5个钓鱼钩,该行为严重违反《农业部关于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渔的通告》(通告明确从2017年1月1日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巡查检察官立即联合习酒镇派出所民警对违法工具予以扣押没收,并指导该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习酒检察室设立于2012年,主要针对习酒、回龙、隆兴、醒民、同民、土城等6个乡镇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推进和落实司法改革工作中,派驻习酒检察室主动转变工作方式,让检察机关“走出来”,充分将“四大检察”业务延伸至基层,参与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