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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4-29  作者:邓 淼  新闻来源: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增强贯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办案实践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4月28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拟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值班律师受邀参加

  

  2020年10月,习水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5.81亩。案发后,许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植被恢复费10.54万元用于生态修复。该案移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多方了解,许某某涉案公司经营期间,有效解决了当地困难群众“就业”“货源”问题,资助当地14万元用于修路和发展集体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鉴于许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补植复绿费用于生态修复,符合不起诉条件,遂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相关证据、社会效果和犯罪嫌疑人态度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适当,既符合法律的规定,挽救了一个小微企业,也有利于企业合法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运用不起诉决定权,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同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讲好法治故事,做好法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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