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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习水检察:召开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1-04-12  作者:刘春香  新闻来源: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不起诉案件的认知度和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就綦某某危险驾驶案召开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值班律师受邀参加听证。

  2020年12月30日,綦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习水县杉王街道湘江东路1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遵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綦某某的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86.68mg/100ml。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后,依次发表了意见,表示听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对当事人的不起诉决定是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拟相对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随后,綦某某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以此为戒,一定以身说教提醒家人朋友不要酒后驾车,不做违法事情。最后,承办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危险驾驶的危害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为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酒乡无酒驾”工作目标,习水县人民法院、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习水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21日共同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此次召开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是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运用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次成功尝试。今后,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审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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