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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2-01-20  作者:曹影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96件470人,同比上升19.84%、上升20.82%。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08件304人,同比上升4.52%、上升4.83%;不批准和决定不捕84件160人,同比上升61.53%、上升48.15%。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335件580人,同比上升20.50%、上升13.1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37件400人,同比上升16.18%、上升33.33%;决定不起诉88件16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3.53%、上升4.58%。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56件67人,同比上升5.66%、下降4.29%。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0件60人,同比上升2.04%、下降6.25%;不批准和决定不捕6件6人,同比上升100.00%、上升20.00%。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283件303人,同比上升5.60%、上升5.2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5件202人,同比上升20.13%、上升16.76%;决定不起诉90件9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18.18%、下降19.47%。

三、职务犯罪检察

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下降60.00%、下降60.00%。经审查,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持平;决定起诉1件1人,同比下降75.00%、下降75.00%;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同比持平。

四、经济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8件33人,同比上升28.57%、上升37.50%。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0件15人,同比下降23.08%、下降28.57%;不批准和决定不捕5件9人,同比上升400.00%、上升200.00%。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19件26人,同比上升58.33%、上升44.44%。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2件16人,同比上升71.43%、上升60.00%;决定不起诉3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200.00%、下降25.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件,同比上升120.00%;针对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脱漏管、超期羁押、未及时收监执行等情形,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同比下降41.17%;针对社区矫正脱漏管、财产刑未执行等情形,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同比下降55.55%。共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7件,同比上升88.88%;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请市院抗诉1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终结审查3件。

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7件。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5件。

七、行政检察

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开展行政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件。

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情况。开展行政执行活动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件。结合办案,发出改进工作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行政公益诉讼办理情况。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6件,立案45件,移送其他检察院1件,审查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

民事公益诉讼办理情况。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44人,同比上升35.00%、上升51.70%。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件14人,同比下降7.70%、持平;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件29人,同比上升100.00%、上升93.30%。共受理审查起诉33件52人,同比上升43.50%、上升48.60%。经审查,决定起诉10件13人,同比下降28.60%、下降31.60%;决定不起诉17件2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112.50%、上升4.34%。

(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9件19人,同比下降20.80%、下降26.90%。经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7件17人,同比下降32.00%、下降37.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件2人,同比上升100.00%、上升100.00%。共受理审查起诉28件28人,同比上升55.60%、上升33.30%。经审查,决定起诉28件29人,同比上升64.70%、上升31.80%;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持平。

十、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42件,同比上升47.91%。

(二)刑事申诉情况。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同比上升50.00%。

(三)司法救助情况。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同比下降26.66%。

(四)其他。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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