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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18  作者:  新闻来源: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年上半年,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不断加大问题整治规范填报工作,提高填报质量,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细落实
  2021年1至6月,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情况13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3件,占比9.56%;部门负责人填报15件,占比11.03%;干警、书记员填报108件,占比79.41%。存在1件违反“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警1人。
  下一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引导干警坚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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