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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习水县检察院对3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
时间:2020-11-06  作者:梁晓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4日,习水县检察院对3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会,9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独立发表意见。习水县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审慎3起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因母亲和弟弟长年被父亲实施殴打辱骂,黄某某心生恨意“教训”父亲,致使父亲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救助申请人穆某某在听证会上说明了自家生活状况及困境,家庭的悲剧让穆某某一时陷入了困境,她请求司法机关对儿子黄某某能够依法从轻处理,提出了经济援助请求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帮助家庭渡过难关。彭琴检察长向听证员介绍详细介绍了这起特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犯罪事实、审查情况、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补充,并就该案在定罪与量刑、拟救助金额等问题广泛征求听证员意见。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黄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有认罪悔罪表现,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律师代表张军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习水检察院以往在审查办理案件时,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该起案件采用听证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检察官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既包括各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也包括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官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综合听证意见,习水检察院决定依法黄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提起公诉,同时,就穆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向县政法委申报司法救助金3万元。 

  

  听证会让检察机关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建档立卡贫困户敖某某因遭遇交通事故致其手臂受伤,其父亲系三级听力残疾、母亲系二级精神残疾,目前全家均无劳动能力,全家仅靠政府低保金和父亲捡拾垃圾变卖维持生活。现因手臂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敖某向习水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袁某某父亲被患有精神障碍的人员杀害后,因加害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且家庭困难,袁某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损害赔偿。妻子在家抚养11个月大的女儿,15岁弟弟初中在读,全家生活开支仅靠袁某某临时务工收入和政府低保金维持,袁某因生活拮据向习水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员通过介绍、现场发问等方式了解2起案情后,重点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习水县检察院在办理2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理由充分、程序合法,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建议应当予以发放司法救助金。 

 

  综合听证意见,习水县检察院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向敖某某、袁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60000元。与会的一名听证员感慨:“今天的听证会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暖,公开听证这种形式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也切实有效帮助了被救助人。 

  对上述3起案件采取听证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习水县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听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办理中,习水县检察院通过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共同采取多种形式救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让救助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温暖,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听证会让检察机关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听证会上,习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琴介绍,组织此次听证会是习水检察机关对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积极响应。是习水县检察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是习水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有效实践。 

 

  彭琴检察长在总结时强调,习水县检察院将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采取更多的措施用好、用活公开听证和不公开听证来审查案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力促检察听证案件覆盖习水县检察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彭琴检察长向与会听证员申明,为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今后的习水检察工作中,自己将带头示范,对检察干警开展检察听证的培训指导,更新司法办案理念,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同时积极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检察听证室建设,坚持“开门听证”和“应听尽听”,便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更好地让检察听证成为习水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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